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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抓丈夫婚外情 婆婆等人误中招 妻子偷拍 被判侵权

点击:435 时间:2017-06-01

  从四川省高院了解到,四川省首例婚内纠纷案,经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责令想偷拍丈夫婚外情却拍成婆婆洗澡的被告杨珍等人赔偿4名受害者2000元精神损失费。

  据介绍,年近30岁的雷宏和杨珍去年上半年就开始打起了离婚官司。杨珍为打赢官司,邀请摄影师陈晓云帮她偷拍丈夫的婚外情证据。去年9月1日晚,杨珍将陈晓云带到她和雷宏的住所附近,选定雷家对面楼房的楼梯间作为拍摄点。为了防止路人看见,杨珍还亲自躲在楼梯间为陈晓云望风。渐近深夜,和雷宏一直生活在一起的母亲、恰巧来雷宏家串门的两位兄长以及雷宏等4人依次到卫生间洗澡准备睡觉。因为不认识雷宏的家人,陈晓云打开微型摄像机将4人洗澡的过程一一拍摄下来,后被雷宏发现并将其当场抓住。在得知自己洗澡的过程被人偷拍后,雷宏等4人将杨珍和陈晓云告上法庭。

  庭审中,杨珍辩称,她是为了收集证据维护自己在离婚官司中的合法权益才出此下策,自己拍摄的是自己家里的情况,因此不存在侵权。并且他们偷拍的目的正当,也没有将拍摄的内容四处扩散,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龙马潭区法院审理认为,这是一起罕见的婚内隐私权纠纷案。雷宏等4人在浴室内洗澡的行为,是属于受法律保护的隐私活动,杨珍等2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窥视、偷拍,已侵犯了4人的隐私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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