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021-34513085

服务项目 Service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针对包二奶恶风如何规范

点击:511 时间:2017-05-19

  包二奶,一般是指有配偶之男性通过提供金钱等物质利益,供养婚外异性并与其较为长期地保持异性性关系的行为。据妇联反映,包二奶早在80年代初期,出现在一些沿海开放地区,到现在,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包二奶已呈增多趋势。

  归纳包二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提供住房、汽车、生活费用等在外养二奶,称之为“金屋藏娇”;

  (2)有的养暗娼,甚至称之为“从良”;

  (3)有的以秘书、保姆、兄妹等形式,长期保持性关系;

  (4)有的公开以妻妾共居。包二奶的主体呈多元化,除港澳台商人外,还有内地厂长、经理,甚至党政干部。这个问题,已严重影响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立法机关将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中“禁止和其他Υ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修改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这样修改,对包二奶问题的针对性强。即对包二奶、养小蜜、姘居、通奸、婚外恋、婚外性行为,法律是禁止的;对包二奶、养小蜜、姘居,构成重婚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不重婚导致离婚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通奸、婚外恋、婚外性行为,主要通过德治、党纪、政纪、教育、舆论等办法解决。

上一篇: 长期遭受家暴的妻子为何不离婚

下一篇: 婚外情有治吗?

返回目录

上海蓝睿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上海调查取证  上海找人公司  上海私人调查  上海私家调查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1065号飞雕国际大厦20楼

QQ : 871441126  座机:021-34513085  24小时咨询热线: 18221346095

沪ICP备16042055号-10 网站优化安联网络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友情链接: 上海陪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