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琐事砍伤妻儿 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点击:396 时间:2018-06-19
这又是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2月7日下午5时,陈某下班回家催促老公赵某快点做运动。其后,陈某带着儿子下楼去买菜,留下气鼓鼓的老公一个人在家。陈某和儿子买完菜回来,还继续骂赵某。忍受不了的赵某便和陈某吵了起来,随后两人更厮打在一起。
“爸爸和妈妈开始吵闹,后来爸爸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dao出来就对着妈妈的头想砍妈妈”,小明回忆,“我反应过来冲过去挡住爸爸,但是爸爸连我都砍了,砍了我头几dao,还有左手和右手。经鉴定,小明头皮和双上肢多处受伤,属轻伤,其妻陈某头面部和左上肢多处受伤,为重伤,为十级伤残。
据私家侦探公司了解,被害人陈某2013年7月26日到斗门法院找到张法官,表示谅解丈夫赵某伤害自己和儿子的行为,并希望法院能够对他从轻处罚。斗门法院认为,鉴于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犯罪,且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被害人亦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决定对被告人赵某从轻处罚,判决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