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法庭旁听安排原告扰乱秩序被拘留
原告李小玲的代理律师刘正清称,李小玲的幼子被绑架撕票,凶手被判死缓后,向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原定于12月12日早上9:00在番禺区法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早上8:30他和李小玲及多名支持的网友到达法院。获悉法院只给原告方提供六个旁听席位。李小玲认为这违反了公开审理的原则,剥夺了公民的旁听权利,坚持要让所有人进入法庭旁听。法警因而阻拦他们进入法庭。
9:20左右,他和李小玲才被允许进入法庭。主审法官宣布,由于原告迟到,裁定按撤诉处理,其后便离开法庭。刘正清认为,此前第一次庭审已对主要证据举证完毕,原告不是缺席或无故不到庭,法院裁定撤诉没有法律依据。
对此,番禺区法院在情况说明中表示,由于第一次庭审结束时,被告方旁听人员曾与原告及其旁听人员发生冲突,由于法庭的旁听席位只有16个,法院决定分派旁听席,给予原被告除当事人本人及代理人外各6名旁听名额。法官在庭前以电话联系和书面方式提前通知,在第17审判庭内,由于原告一方没有依时到庭,被告代理人提出异议,9:20合议庭认为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庭宣布本案按撤诉处理。
原告抗议法官 被公安行政拘留
刘正清律师称,法官离开法庭后,李小玲等人在法院外抗议,警方便控制了李小玲等11人,将其送往番禺区戒毒所关押。
番禺区法院回应称,李小玲及其代理人和旁听人员6名进入法院安检室时,尚未得知该案已按撤诉处理,李小玲本人随身携带一把菜刀与一把小刀,在安检时被查出,法警当场予以没收。
得知按撤诉处理的决定后,李小玲等人在法院门口高举大幅标语,在法院外墙张贴大字报。公安部门认为他们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办公秩序,迅速制止,并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将该批人员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刘正清律师其后表示,13日凌晨一点被拘的其中6人已获释,李小玲等5人则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法院表示,昨日已向原被告送达撤诉裁定书。依据民事诉讼法,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仍对原诉讼有诉求的,可以重新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