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屡劝不回男子怒杀情敌
又是一起婚外情导致的血案。蒋某义今年31岁,湖南人,在晋江衙口打工。
据侦探公司获悉,蒋某义发现妻子周某某有外遇,是在今年年初。今年春节以来,蒋某义发现,妻子经常和蔡某明通电话,内容十分暧昧。蒋某义因此大为光火,多次和妻子争吵。其间,他也劝过妻子,希望她能回心转意,和自己好好过日子。妻子表面上答应,但两人暗中仍藕断丝连。
后来,蒋某义还和蔡某明通过电话,叫他断了和自己妻子的来往,但蔡某明并未听劝。今年3月8日,周某某和蔡某明再次到宾馆开房,次日中午,蒋某义发现妻子手机的通话记录,两人再次为此事争吵。妻子甚至在气头上还称,要离婚改嫁。
3月9日下午,蒋某义到晋江龙湖镇梧村一超市内,购买了一把菜刀,骑助力车到永和镇玉溪村凯斯特工业区三元布行仓库附近找到蔡某明,两人发生激烈争吵,蒋某义挥砍十余刀,致蔡某明当场死亡。
【一审宣判】
“我杀人了,要去派出所投案。”案发后,蒋某义骑着助力车回到租房,将1300元现金和一张储蓄卡,交给工友魏某某。让其把钱转交给他的父母,而后,只身前往衙口边防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蒋某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蒋某义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属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
此外,蔡某明与被告人蒋某义之妻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是造成本案的重要原因,蔡某明对本案的发生负有过错责任。因此,可酌情对蒋某义从轻处罚。
最终,泉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蒋某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其赔偿蔡某明家属经济损失2574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