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假冒警察抓嫖获刑
点击:388 时间:2017-12-08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如果不务正业总想从歪门邪道获取利益的人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孙某、李某、韩某与张某平时系好友,四人均无固定职业。2013年6月4日晚,被告人孙某、李某、张某、韩某合谋通过冒充公安人员“抓嫖”的方式诈骗他人钱财。
于是,被告人张某、韩某分别冒充顾客至本市区盐青路上某足浴房,由被告人张某将被害人林女士带至本市区某宾馆410房间。被告人孙某、李某冒充公安人员“抓嫖”将张某和林女士“抓获”,随后被告人孙某、李某在假装押送被害人林女士至公安机关的路上,骗得被害人林女士人民币3500元。
林女士回家后仔细一想,发现受骗,于是立即拨打了110报警。原来假冒警察的孙某和李某光顾着向林女士施压恐吓,反而将“嫖客”张某弃之不管,显然不符合警察办案常规。
经过亭湖区公安局的周密侦查,孙某等人很快便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