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大妈被错当“小三”街头被殴
估计最冤的事就是被人误会后还被人殴打,这样的事情落到谁的身上也是满腹委屈,这样的事情又该到什么地方去讨公道?打人者究竟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家住成都东光小区的50多岁的刘女士已经是有外孙的人了,这一大把年纪了还被人误认为是小三,,不但遭受不白之冤,对方至今也没有道歉。7月2日上午11点多,她抱着小外孙去逛街,走到街上一水果摊附近时,突然冲过来3名年约30岁的女子,对着她又踢又打,还撕扯她的头发。
刘女士一下子懵了,问对方干嘛打她,但对方告诉她的答案让她又惊又气,“其中一名女子竟然说我和她老公好上了,连孩子都生了。”刘女士气愤地说,她都50多岁的人了,从来没做过什么对不起别人的事,更不用说她连对方的老公是谁都不认识。
刘女士肯定对方误会自己或者认错人了,但无论怎么解释也没有用,对方仍固执的认为她就是那个“小三”。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打电话报了警。民警到现场后,将当事双方带到派出所问话,打人女子的丈夫也被传唤到派出所询问。
“她老公到派出所后,我发现自己根本就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我,还向我道歉,但他老婆(打人女子)仍固执己见,认为我们是在演戏。”刘女士说,此后误会她的女子还对她纠缠不休。
刘女士说,自己实在受不了这种委屈,无缘无故蒙受不白之冤,背后还被人指指点点,现在出门都有心理阴影。她也多次到派出所求助,但一直没有处理好,希望派出所尽快处理好此事,还她一个清白。
对此,辖区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经派出所调查,此事纯属误会。因老公曾经有过外遇,误会刘女士的那名女子非常多疑,而且非常偏执,见到刘女士后,认定她就是所谓的“小三”,因此才生出这无端之事。该负责人表示,刘女士被殴打,但没有受什么伤,派出所也就不好处理打人女子。派出所方面已经多次调解,但没有效果,将尽快派一名所领导带着刘女士登门解释,消除误会,尽力促成双方和解。
侦探公司认为:打人女子在没有确凿的证据就在街上胡乱动手打人是违法的,就算有证据证明也不能动手打人,不论是打伤或没有打伤都应该视情节轻重担负一定的责任,误打了别人不赔偿还不道歉,即使怀疑丈夫有婚外情也该找专业的侦探公司调查清楚,不要对象都没搞清楚就像疯狗一样到处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