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夫在小三家过夜报警有人卖淫嫖娼
巫溪县公安局接到一起群众报警,称XX小区有人卖淫嫖娼。接到报警后,该局指挥中心迅速调度辖区派出所民警快速出警。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再次接到指挥中心转警,称一女子在民警处警所在地的小区被打,女子报警时直呼救命。
“接到指挥中心第二次转警后,因害怕报警女子发生意外,我们立即用手机与对方取得联系。”派出所赵警官称。
“电话呼叫时我们发现两次报警系同一手机号码。”“会不会是报警女子给警方提供举报线索被他人肆意打击报复?”民警不敢有丝毫怠慢。
民警到达现场后,报警女子称是她举报的卖淫嫖娼,并称其丈夫在里面嫖娼。因不知事情真相,民警依法叫开了户主黄某(化名)家的大门,却发现屋内只有黄某一人。民警联想到报警女子的先后两次报警,顿时觉察到里面可能另有隐情。
经仔细询问,民警从报警女子口中得知,其怀疑丈夫与黄某有染,晚上又联系不上自己丈夫,便报了警,举报的卖淫嫖娼行为都是自己虚构的。
因报警女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以提供虚假证言、谎报警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为由对该女子作出5日治安拘留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是公安机关的服务承诺,但不得随意拨打110报警电话,更不能虚构事实、谎报警情和恶意骚扰警方。谎报警情属于违法行为,不但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接处警秩序造成警力浪费,还可能导致真实警情的延误,造成严重后果,千万别因一时贪玩而以身试法。
侦探公司认为:如果真怀疑自己丈夫出轨就该调查清楚,确定自己丈夫去了小三家里再决定怎么做,不要凭空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