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利人妻”告赢“小三”
点击:418 时间:2017-11-10
关于愿配合小三的斗争如果没有法律明确对小三的制裁,那么这场战争将是长远的,明争暗斗发展到了公堂对博,虽然法律没有明确指出破坏别人婚姻的小三该受什么法律惩罚,但是如果证据确凿,法庭还是支持原配的。
李刚与王娟婚后一直无子女。为了生育孩子,丈夫李刚背着妻子在外养“小三”,并先后给了“小三”十几万元。妻子王娟发现后将丈夫和“小三”告上法庭,要求“小三”返还钱款。2014年4月,海南一中院判决返还其全部款项14万元。
讨回“生前债”
丈夫因病去世,福建曾女士意外得知,丈夫生前恋上了年轻的马某,私下给了马某80多万元钱。曾女士将马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2014年2月,法院判决支持了曾女士的诉讼请求。
讨回“分手费”
丈夫与女同事保持8年情人关系,两人分手后签订了一份分手协议。妻子张霞将“第三者”王欣诉至法院,要求王欣返还其财产230万元。2011年8月,北京市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王欣返还张霞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