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021-34513085

服务项目 Service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男子疑妻出轨监听一年后捅死“情敌”

点击:416 时间:2017-11-08

这又是一起因婚外情导致的惨案。秦某今年29岁,曾在某部队服役,家庭经济情况并不富裕,赵某为新乡县人,是秦某妻子的同事。2013年,秦某通过QQ聊天,无意中发现妻子杜某与赵某以“老婆”、“老公”相称,心中起疑。秦某在庭上说,妻子当时承认有私情,为了家庭和谐,为了孩子,妻子保证不再见赵某后,这事也就过去了。

      不到半年,秦某又发现杜某和赵某联系,便从网上买了录音设备,放到杜某包中,对妻子监听及录音长达一年。 秦某发现妻子和赵某一直在一起,有不正当关系,其间他想找赵某谈谈,但赵某均避而不见,而且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也从来不回。

       2014年9月7日下午4时多,秦某参加宴席喝了半斤酒,结束后又找不到妻子,心中起疑,就来到赵某公司附近,碰到赵某以及妻子杜某,怒火中烧的秦某持刀刺向赵某颈部、胸部、臀部等处60多刀,致赵某当场死亡。行凶之后,秦某坐在原地,被随后赶来的新乡警方控制。

       据私家侦探了解到,被害人赵某代理律师认为,被告秦某仅因怀疑妻子有婚外情就当街将赵某刺了60多刀,不治身亡,手段之残忍应处以极刑。而被告律师认为秦某案发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应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

  秦某对赵某是否系“情杀”,成为当天双方律师辩论的焦点。死者的妻子王某,否认丈夫和杜某有不正当关系;杜某当天未到庭,但也否认同赵某有不正当关系,只是一般同事。被告律师以窃听录音等,证明杜某和赵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原告律师则表示,由于录音取得手段不合法,而且并非原件,不能被采信。

  公诉机关认为,秦某持械故意杀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杀人后在现场等待警方抓捕、并且抓捕时没有反抗,符合自首条件。

上一篇: 性对男人很重要吗?是女的都应该知道~

下一篇: 原配设局用手机录下丈夫和小三“车震”

返回目录

上海蓝睿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上海调查取证  上海找人公司  上海私人调查  上海私家调查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1065号飞雕国际大厦20楼

QQ : 871441126  座机:021-34513085  24小时咨询热线: 18221346095

沪ICP备16042055号-10 网站优化安联网络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友情链接: 上海陪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