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公章以能办“公租房”为由诈骗数十万元
点击:465 时间:2017-11-03
骗子总是会找各种借口和机会诈骗钱财,利用人们急于办事又求人无门的心理谋求钱财。范某在2014年3月份至2015年1月份期间,谎称其三姑爷在桐城市房产局工作,可以通过其三姑爷为他人办理公租房,同时犯罪嫌疑人范某制作虚假公租房分房表及伪造“桐城市房产局”、“桐城市文昌街道办事处”的公章,骗取被害人陈某、魏某等人信任,通过陈某、魏某等人的介绍,先后骗取陈某、魏某、姚某等数十名被害人现金数十万元,范某将骗取的钱全部挥霍一空。后范某诈骗的事情败露,其便逃离桐城到处躲藏。
桐城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范某曾经六次因为诈骗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仍屡教不改,又实施诈骗,且诈骗数额巨大,人身危险性大。
桐城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范某曾经六次因为诈骗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仍屡教不改,又实施诈骗,且诈骗数额巨大,人身危险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