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因宠物交通事故引起的官司
点击:429 时间:2017-10-13
最近金牛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宠物引起的官司,侦探公司的知,后因及时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过办案法官的释法和说理,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对于案涉事故自己都存在一定的过错,最终被告自愿赔偿原告200元,原告也表示了接受。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6年12月13日7时50分左右,原告带着3个月大小的贵宾犬按照交通指示灯的指示准备穿越马路时,被告驾驶其电瓶车将狗狗轧死在斑马线附近。双方因为赔偿问题僵持不下发生争吵的情况下,打110请求警官的调解无果的情况下,被告坚持不予赔偿,原告认为被告骑电瓶车经过斑马线路口没有减速导致了自己的狗狗被轧死,其行为必须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自己一千余元的损失。
本案被告介绍当时的情况给侦探公司称,事发当时自己也是按照交通规则在行驶,在其向右拐弯时并没有发现右侧斑马线附近有人,狗狗是突然跑过去的,自己根本来不及刹车,而事发时原告距离狗狗大约还有将近10米远。因此,被告认为本次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因为原告没有按照成都市“必须对其犬束犬链”的相关规定,看好狗狗而导致的,自己坚决不会给予任何赔偿,相反还要求原告对因此而产生的惊吓进行精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