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婚内强Jian
国际“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社会又将聚焦到对女性的关爱上,而家暴这个严重侵犯女性权益的幽灵也再次闯进公众视野。据常年经办家暴案件的张孟东检察官透露,深圳因家暴引发的故意伤害犯罪类案件,大都存在长期的家暴行为,直至有一天因一件小事点燃了导火线。
案例一: 柳某系一名拥有硕士学位和不错收入的高学历者,却常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打斗,2012年8月,两人在由谁送母亲上火车这一小事上意见不一,随之发生打斗,柳某殴打妻子导致其耳鼓膜穿孔,事后鉴定已构成轻伤。事发后,其妻子报警并坚决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多次调解仍未和解。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目前,柳某已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二:徐某与妻子关系长期不好,在已分居并闹离婚期间,2012年8月徐某到其妻子住处探望妻子,当时其妻子刚刚产下孩子没几天,身体状况比较糟糕,然而当晚徐某便强行在其妻子住处留宿过夜并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一个多月后,徐某又到妻子住处过夜并再次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其妻子便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徐某强暴了自己。
按照相关阐释,婚内强jian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于此起彼伏的家庭暴力案件,大多数家庭远离父母、亲戚,邻里关系又不够紧密,这种情况下发生纠纷很难找到可信任的熟人来调解,而一些法律意识强的女性转而向公安部门寻求司法救济时,又会因为情节不符合治安拘留和刑事犯罪的条件,使得公安部门爱莫能助。于是,女性解决家暴告诉无门,家暴的阴影持续累积并扩大,终致一日酿成刑事惨案。
婚姻调查公司认为:对于那些认为“家丑不外扬”的保守女性,社会还应通过各种手段培养妇女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可以建立一种由政府部门、民间组织、社会力量等共同参与的综合配套机制,如发动一些情感关爱机构多下基层,多进工厂,多进社区,多提供一些关爱女性的情感服务等,及时发现、化解夫妻间产生的小矛盾、小疙瘩。